公示:三株福尔制药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责任制度
为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,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,保障居民身体健康,维护生态环境,根据有关法律﹑法规,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》。
第一条 公司对产生废物的管理须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及国家标准的 要求。遵循环境保护“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的工作方针,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步规划、同步实施、同步发展。实现经济效益,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的统一。
第二条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,实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,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的原则。
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,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。
第四条 公司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领导小组,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,监督和协调。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日常监管。
组 长: 总经理 吴思林
副组长:常务副总经理 祝晓风 总经理助理 崇金忠
组 员:岳留学、朱凤玲、侯桂芳、高辉、王鑫、袁立春、吴晓峰
组长职责:
1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境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;
2、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体系的建立、保持和实施;
3、保障危险废物管理体系运行所需资源。
副组长职责:
1、对组长负责,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,协助建立、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体系,确保其有效运行;
2、负责对有关危险废物方面的法律、法规及其他要求等的识别与传递;
3、负责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、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及应急预案。
成员职责:
1、贯彻执行危险废物环保法规与标准,负责环境管理、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新技术推广。
2、掌握危险废物状况,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管理制度、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及应急预案,进行业务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。
3、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记录,以备查阅;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2022年10月18日
三株福尔制药有限公司
附件
危废产生环节、危险特性、去向及责任人
序号 |
废物名称 |
代码 |
产生环节 |
危险特性 |
去向 |
责任人 |
1 |
化验室废试剂 |
900-47-49 |
化验,检验 |
易燃性、毒性、对人体、土壤、水体造成伤害 |
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|
吴晓峰 |
2 |
化验室废试剂包装瓶 |
900-41-49 |
化验,检验 |
易燃性、毒性、对人体、土壤、水体造成伤害 |
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|
吴晓峰 |
3 |
废药丸、废胶囊 |
900-002-03 |
生产 |
易燃性、毒性、对人体、土壤、水体造成伤害 |
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|
吴晓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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